10月22日,炎陵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黎明主持会议。
本次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,实到21人,符合法定人数。
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,听取和审议了“法治护企人大行”“法治护绿人大行”“法治护安人大行”专项工作检查报告,审议通过了县2023年度财政同级审计工作情况报告,听取和审议了2024年新增债券资金的安排(草案)、县社保基金运行情况报告,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。
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宪昌、何美琪、李园平、黄卫兵、古红果参加会议,县领导陈建伟、陈泽良、郭建列席会议。
一审:廖婕 二审:盘世林 三审:谭湘拓
责编:田婧怡
来源:炎陵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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